1、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2、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建筑施工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以下称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或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不少于15亿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标准范围(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级资质标准特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可以承担国内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标准(一)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综合条件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1、初次申请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仅限于申请三级和四级资质。
2、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 企业需依法成立并运营满3年,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员工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企业不得有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投资,除非国家有其他明确规定。
3、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涉及多种条件,具体要求根据资质等级有所不同。一级资质的企业需确保至少有30名员工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0名,中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0名。这一高标准的资质要求反映了企业在这方面的专业能力与管理水平。相比之下,二级资质的要求略低,但依然严格。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企业资质标准(一)二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综合条件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2、以下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申报条件概述: 综合条件: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从事系统集成至少三年,且需持有三级资质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主导。企业需产权清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收入过5000万元,经过权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80%。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中,对申请二级资质的企业有明确的要求。企业需有清晰的变革发展历程和明确的产权关系,以确保业绩、人员和资产的继承关系以及股权关系的明晰。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一级资质标准(一) 综合条件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对企业的要求逐步降低。一级资质企业需满足如下条件:注册于中国,有清晰的发展历程,产权明确,二级资质持有时间不少于两年,且非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中,对申请二级资质的企业有明确的要求。企业需有清晰的变革发展历程和明确的产权关系,以确保业绩、人员和资产的继承关系以及股权关系的明晰。企业申请二级资质的资格取决于其在获得三级资质后至少满一年,或从二级降为三级后,现有三级资质证书的获证时间满半年。
2、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0万元。
3、为进一步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细化认定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2012年5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信计资〔2012〕7号印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